樂器類雜志(樂器類單詞 )

董乐器 2022-02-25 11:48:00

GUITAR WORLD 月刊 港幣 67元一本

GUITAR BUYER 月刊 美金售價3.2元 港幣 82元一本

GUITAR & BASS MAGAZINE 月刊 美金售價3.9元 港幣 101元一本

GUITARIST 月刊 美金售價5.25元 港幣 220元一本

UNCUT 美金售價4.2元

MOJO 月刊 美金售價3.95元

Q CLASSIC 美金售價5.99元 港幣159元一本

ROCK CLASSIC 美金售價4.25元 港幣86元一本

ROLLING STONE 美金售價7.5元 港幣68元一本

以上都是歐美吉他及搖滾的雜志.都比國內的強很多.但有些不是很好買的到.一般情況下各個機場是肯定有的賣的.或者是國內比較大些的樂器行也有.只是很少.還可以直接跟美國那邊訂.美月都會給你郵寄過來.

這種東西不能以正常的彙率來換算的.兩碼事.什麽進口關稅都要加.RMB的售價跟港幣售價差不多.這些都是我有在看的.內容非常不錯.要不也不能向你推薦.

《ROLLING STONE》看上去就很權威~~ 應該是20元~

告訴我"R and B"曲風是什麽? hip-hop呢?

R and B是藍調樂器類雜志,如王力宏的歌

R&B的全寫是Rhythm and Blues,譯作「節奏怨曲」或「節奏布魯斯」。融合了爵士樂,福音音樂和藍調音樂的音樂形式。這個音樂術語由是美國告示牌雜志(Billboard)于1940年代末所提出。它衍生了多種不同音樂類型,如我們熟悉的Rock'n'Roll,Disco和Rap,都可算是由R&B發展而成。

起源——藍調

R&B的前身,出現在40年代的美國黑人區。

那時,負擔得起多姿多采娛樂的人不多,熱愛音樂的黑人就喜歡茶余飯後聚集街頭,以吉他和口琴等簡單樂器玩奏音樂,一抒生活、工作、離鄉別井等種種感受。這就發展出藍調(Blues)——R&B的前身。

隨著錄音帶的發明,和越來越多的小型電台出現,藍調音樂開始跳出黑人圈子,在芝加哥流行起來。不知是否因藍調音樂說愁說得太久,樂迷都渴望聽到節奏感強、調子節拍明快,內容又不太悲傷的藍調歌曲。

但r&b這個術語最初在1947年的美國被公告牌雜志的Jerry Wexler創造爲一個音樂的市場營銷術語,取代了種族音樂(最初來源于the black community,但是被戰後的社會認爲會令人很不愉快的詞語) and the Billboard category Harlem Hit Parade in June 1949. 這個詞最初被用于定義包含了12種布魯斯格式and boogie-woogie with a back beat的搖滾音樂,後來這種音樂轉變成了一種rock and roll的基礎元素。

在 “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 (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節奏布魯斯定義爲a catchall rubric 用來refer 任何一種美國黑人創造的音樂。在他1981年出版的 “Deep Blues”中, Palmer 用 "r&b" 作爲跳躍布魯斯的縮寫. Lawrence Cohn, “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 寫到節奏布魯斯是一個umbrella term industry convenience爲所發明的, 除了古典音樂和宗教音樂,節奏布魯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樂,除了那是一首福音歌並且其銷售足以打入流行榜。

在1960年代, 節奏布魯斯被用于總括靈魂和funk音樂的術語。而現在R&B的縮寫差不多一直被用于代替full節奏布魯斯,參考有迪士高發展而來的現代靈魂和funk影響的流行音樂, 這個詞的主流運用變得不那麽流行。

樂手們順應大衆口味的轉變,在作品中加入鋼琴、鼓、色士風和當時的超新科技——電子吉他,讓聽衆可隨著這種節奏感(Rhythm)強的新派藍調音樂(Blues)起舞,成就了經典的「節奏怨曲」。

新鮮節奏感

50至60年代重要的R&B樂手有Ray Charles、Ruth Brown和The Drifters等。聽他們的經典作品,會發現跟我們熟悉的R&B音樂,如周傑倫、宇多田光等,大大不同。但就音樂元素而言,它們還是有不少共通點。最突出的,就是節奏部份。

大部份的R&B作品以4拍爲一小節,12節爲一段落。有別於傳統的白人流行音樂,節奏怨曲強調一節中的第2和第4拍,是種很新鮮的節奏效果。

音質多變化

不論歌聲或樂器的音質(timbre),都會有很大變化。

音質就是聲音的「質地」。聽到《爛泥》,我們會覺得許志安唱得很悲慘;而木童笛的聲音,很多時則會給我們一種很活潑的感覺。這就是不同歌聲和樂器的音質所帶來的效果。

在R&B作品中,如周傑倫的《鬥牛》或《娘子》,我們都可很容易地發現,不論在音樂或聲線運用上,始段和副歌部份都有明顯不同的處理。

歌聲和樂器部份經常互相呼應——在R&B歌曲中,當歌手唱出某幾個音後,音樂部份或和音歌手會重複再奏/再唱那幾個音,像「有問有答」,又或做成「應聲蟲」似的效果。

R&B另一特點是,多次重複一些樂句、句子。就如《龍卷風》中連綿不斷的「我不、我不、我不」,便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熱潮遍全球

50年代的R&B能爲美國的白人青年帶來震撼,除了因節奏感強烈外,那坦白直接、不忸怩作態的歌詞也是主因之一。

受不同音樂類型、市場、科技和文化的影響,今日R&B已由昔日的街頭黑人音樂,演變爲攻陷英美歐亞各大銷量流行榜的世界大熱。

R&B帶來的沖擊,不只局限于音樂上,就連我們的時裝打扮文化口頭襌生活態度行爲舉動也因著R&B音樂而有著某些改變。Hey man!鴨嘴帽癞屎褲寶黛麗辮仔頭,相信你我都不會陌生!就是這樣,R&B成了令很多黑人紅人黃人白人互相了解、欣賞對方文化的渠道!

hip-hop,如JAY-ZHOU的歌

Hip-Hop翻譯過來是嘻哈,RAP翻譯過來是饒舌,這兩個概念不同。Hip-Hop實際上不是音樂名詞而是文化名詞,包括說唱、塗鴉、街舞和DJ打碟四部分;RAP起源于60年代,而作爲音樂理解的Hip-Hop則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時候會加一點R(B)。

Hip-Hop從字面上來看,Hip是臀部,Hop是單腳跳,加在一起就是輕扭擺臀,原先指的是雛形階段的街舞(也就是我們以前說的霹雳舞),後來才逐漸發展成一種巨大的概念——我們現在說的Hip-Hop文化還包括了那些寬大的衣服、沉甸甸的純金飾品、平時說起話來就“YoYo�what’s up?”的口語習慣——總之就是那種美國貧民街區裏黑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範兒”。

Hip-Hop的起源用一個“窮”字即可概括。爲什麽要穿大一號的衣服?除了方便運動之外,黑人家庭多是人數沖多而收入甚少,所以哥哥穿小了的衣服就會給弟弟穿,這才形成了巨大衣服的風格;爲什麽會有塗鴉?這東西最早是街區內各個幫派之間劃分勢力範圍的標志,後來才越來越漂亮精致,發展成了民間藝術;爲什麽會有街舞?因爲他們沒錢去舞廳,而且當時種族歧視問題依然存在,有錢也不一定能在白人的舞廳裏玩兒得高興;爲什麽純正的Hip-Hop作品以黑色爲主且必帶粗口?因爲這幫街頭黑人青年沒前途沒希望,他們憎恨的比他們愛的要多得多。

環球同此涼熱

雖然90年代後期Hip-Hop文化才在我們身邊崛起,但實際上,早在80年代Hip-Hop風潮就已經開始從美國出發席卷整個西方世界了。1986年,Def Jam唱片公司旗下所屬的藝人Beastie Boys、LL Cool J、Public Enemy和Run DMC的“Def Jam巡演”引發了全球性的Hip-Hop熱潮。而到了90年代,又出現了Dr.Dre的黑幫說唱、Puff Daddy(吹牛老爹)的Hip-Hop流行化以及Missy Elliott這樣的說唱女皇等等無以計數的Hip-Hoper,他們逐漸使這種來自民間的音樂形式成爲了主流音樂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動辄便可創造上千萬張的銷量,Hip-Hop音樂成爲了美國娛樂産業的創收大戶。尤其是90年代末期帥小夥Eminem的出現,身爲白人的他在短短一年內成爲Hip-Hop界最炙手可熱的巨星,徹底打破了Hip-Hop的人種疑問。就像當年需要貓王來證明搖滾樂不僅僅屬于黑人一樣,Eminem的出現標志著Hip-Hop文化接納了白人,走向了全世界。

有人問我Hip-Hop文化在美國是不是也是個時髦的玩意?答案是否。Hip-Hop文化在美國是一種生活方式,就像是我們這裏有大院人生、鄉村人生和胡同人生。可惜我們在當今世界流行文化的地位不如美國那麽重要,要不我們的農民兄弟或者胡同串子們沒准兒也能搞出自己的style(我開玩笑的)。

中文不能Hip-Hop?

有很多人認爲中文不適合Hip-Hop,因爲它的發音從根源上就與英語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同時以此爲基礎得出結論:目前出現的Hip-Hop都是垃圾。我要說這不對,Hip-Hop作品的好壞從根本上說不在于它的節奏、配樂——這些都僅僅是“範兒”而已。Hip-Hop音樂的真正精髓在于它所表達的內容和創作者的態度,在這一點上,有人已經做得很不錯了。

台灣的哈狗幫、大懶堂、L.A四賤客,包括流行些的麻吉兄弟等等都惹人喜愛。比如哈狗幫吧,他們的作品罵過老人、老師、島內外的流行歌手、甚至還有歌迷和他們自己,但是聽了半天你只能說,他們罵得有道理,具備一個Hip-Hoper應有的混帳性情和可愛之處。

內地的比較重要的混出頭的Hip-Hop組合包括CMCB(中國說唱兄弟)、隱藏、功夫、龍門陣團體等等。他們的水准各不相同,也各自具備自己的特色,而他們的共同之處就是說話不帶髒字,內容不涉及國家民族,甚至連主流文化都不敢拿出來擠兌(再早一些出道的李小龍、戴兵更是這樣)。

我們都知道他們怕自己的前途會被毀掉,那麽你們玩搞笑也可以(事實上CMCB有一首這樣的作品,是關于網友見面的,很受歡迎),學學雪村吧,拿雞毛蒜皮講段子,必要的時候拿外國領導人開涮……可惜我們現在浮出水面的這些Hip-Hoper總想把自己擡高到街頭傳教士那個水平,最謙虛的也拿自己當時尚生活和時尚音樂的布道者,內容動辄就是國家大事、人生道理、時尚夜生活(當然是很小兒科很健康的那一類,不帶藥品、性、械鬥、飚車或者別的什麽被認爲危險的東西)。在第十一屆中國歌曲排行榜晚會上,功夫、隱藏、CMCB將Hip-Hop音樂帶入了人民大會堂,他們在演出現場高唱道:“功夫、隱藏、CMCB,給中國流行音樂一個前進的力量……”省省吧,先讓大家帶你玩兒了再說。

網絡上絕對是如火如荼,事實上,內地最好的Hip-Hoper正聚集在網上,那兒幾乎不存在限制:搞笑類MC郝雨的《大學自習室》《高等教育》《月亮花朵》;狠到一定地步的沈陽MM(真名不詳,網名可能是叫小五)的《超強絕罵》《找回小五》;留學歸來人員的《大連站》《留學垃圾》;身份神秘的上海美眉McLucy的《上海K姐》等等都是在民間傳播甚廣的嘻哈名作。你想知道它們流行到什麽地步?上網找個搜索引擎搜一搜,或者去任何一個大學的FTP上轉轉,有一種開玩笑的說法是:沒聽過《大學自習室》的大學生不算大學生。

另外一些比較受歡迎的作品還有安子的《黑色星期五》、周嘉楊的《網絡綜合症》、肖飛的《是誰搞黃了娛樂圈》、JE的《這才是Hip-Hop》等等,大家可以上網去找找看。

結語

Hip-Hop本來是一種帶有反文化傾向的亞文化形式,它的破壞性和民間性與我們傳統意義上的流行文化背道而馳。但是以目前的形勢看來,它不但成爲了主流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還在迅速地上升、蔓延、發展。究其原因,一種合理的解釋是:在我們這個越來越形而下的時代,生活和娛樂需要的不僅僅是感動、純情、高尚和嚴肅,我們還需要搞笑、沒心沒肺、下叁濫和敢于藐視一切的無恥作風——我說的是真的,我們的文化生活確實太缺少這些了。如果說中國的Hip-Hop有所謂希望或是發展方向,我相信應該從這些地方入手,以現在這種急于向主流音樂獻媚的方式進入市場,恐怕很難有所作爲。

目前主要的嘻哈參與者和受衆年齡偏小,大多在1980年左右生人,這批90年代中期上中學時開始接觸嘻哈文化的Hip-Hoper將作爲中國嘻哈第一代成長下去。隨著他們的長大,相信中國的Hip-Hop文化會越來越得到認可,就像是搖滾樂在十幾年後的今天已經不再被看作異類,就像日本漫畫和電子遊戲正在逐漸浮出水面一樣。

Hip-Hop是種文化,並不單一指某種事物。不是說穿著大大的POLO衫,帶著APE的帽子,踩著DUNK鞋,脖子上在挂條大鏈子就是Hip-Hop了,而更重要的爲精神。

Hip-Hop:Hip是屁股,Hop是跳躍的意思,Hip-Hop音樂在70年代專指黑人源于R&B(節奏藍調),但與R&B截然不同,強調舞廳中D.J.Remix技巧的純舞曲,這種音樂在80年代由于加上Scratch(將唱片間歇式倒轉地放,而發出與唱針摩擦音的特殊效果)及黑人特有的街頭式韻角口白形成Rap音樂,因此可以說Hip-Hop是Rap的前身,但今天這兩個名詞往往可以混用,只是Rap偏重說唱,Hip-Hop則較傾向于指Beat(節拍)明顯強烈的流行舞曲。

Graffiti:塗鴉,在字典中解析就是drawing or writing on a public wall,如今塗鴉藝術的噴畫及街頭形式傳統已對世界藝術家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作爲一種銷售的工具,早期的Hip-Hop舞會宣傳總喜歡請塗鴉藝術家來設計傳單及海報。但後來至80年代,Hip-Hop已被廣泛介紹並爲大衆接受,有一段時間Hip-Hop並無關于販賣文化,也並未將早期的塗鴉形式一並帶進來。塗鴉裏無論是特殊技巧和噴漆的手法,對藝術形式也産生影響,例如墨西哥革命的憤怒塗鴉。而今天,在黑幫泛濫的美國城市,黑道間彼此地盤的警告和暴力的威脅也都透過塗鴉來溝通。

Indie:Independent的縮寫,指的是藝人所屬的唱片公司是Independent Label(獨立公司),並不像全球五大唱片公司有極爲龐大的發行網,可以爲歌手作造型、宣傳活動等整體設計,由于Major(即五大唱片公司系統)可以爲藝人提供最好的錄音師、伴奏者等客觀環境,定完整的行銷計劃,因此往往具有能將一個平凡人塑造成大明星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在以商業利益爲考慮下,大唱片公司旗下的好藝人往往被迫犧牲一些理想與執著。這也就是死硬派搖滾愛好者唾棄Major的商業色彩濃厚,而擁護一些可以讓藝人自己制作,依自己理想去出專輯而又不作很多商業宣傳的Indie唱片公司的原因。

介紹幾個比較出名的Hip-Hop歌手:

Eminem----不能不提,身爲白人在這個以黑人爲主的音樂裏表現的非常出色。比較喜歡的幾首歌曲Stan,Without me,Sing For The Moment(翻唱Aerosmith的老歌)。

50 Cent----大紅特紅的人物,不用做再多的介紹。好聽的歌曲比較多,21 questions最爲欣賞。

D12----說唱著名團體,D-12樂團首張專輯Devil\'s Night已經在叁年前證明了這一點。

Snoop Dogg----聲音非常獨特,感覺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說。

P. Diddy----與EMINEM爲敵,也是非常出色的歌手。

THE BLACK EYED PEAS----黑眼豆豆,跟Justin合作了一曲<Where Is The Love> 整張專集都非常出色。

Dr. Dre----頂尖制作人兼歌手,在很多Hip-Hop的MV中經常能看到身影,制作過許多非常有名的專集。

JAY-Z----說唱非常幹淨,與衆不同就是沒有髒話。

海王星(N.E.R.D)----最早兩個人,一個黑種人,一個黃種人。非常的出色,制作過Justin、小甜甜等一系列的專集。

還有很多出名的樂手,有一些即興的說唱也非常的好,還有一些非常好的法文說唱,但在早已被英文占據的市場中不是那麽的體現出來。中文說唱目前也在發展階段,目前華語最好的說唱專集公認的爲《鐵竹堂》,鐵竹堂由制作人Micchael林邁可、Jason王威登、Scottie陳恒義、Vince張敖傑四人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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