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國五條(2013國五條 刺激樓市 )

董乐器 2022-08-07 02:47:25

據我分析,房價80%可能會下降,理由如下,買賣房雙方爲了逃避多繳稅,雙方約定適當把房價壓低,暗地裏,買方給賣方不見票的一筆錢,但是國家統計按過戶價格統計,因此,價格必將大降,拭目以待2013國五條。

首先我要解釋新國五條,總體而言,新政策主要目的是抑制“投資性需求”包括限購範圍的擴大,交易環節的嚴格,二套房貸款利率的強調。現在大家都在掰扯20%的交易稅,這點是學習新加坡和德國的,到底有沒有結合自身市場,這點我不敢瞎說。大家的直接感官就是,二手房要漲,賣家需要承擔的20%要加在購房者身上,房價會漲,至于有人說什麽提前協商好價格,避開20%,我只能說這個操作難度很大,以現在人們的信任成本,不現實,而且很小衆的想法。所以二手房的漲價趨勢是明朗的。再說二手房漲了,新建商品房會不會漲,會的,先不說二手房,以北京爲例,目前土地公開市場的住宅用地,平均溢價率在41%,地價一直在漲,開發商拿地成本增加,而且建安成本也居高不下。所以新盤也會漲。你要說會降嗎?我只能說,如果你想買房,之前這個樓盤超出你的承受能力,而現在降到了你的期望值,你會出手嗎?也許你還會觀望,再等等,就像2012年上半年,好多人都在觀望,再等等,最後都後悔自己出手晚了。說實話,現在大家對房地産市場基本失控了,確實需要調控,先不管有用沒用,你得管著。也許真正的措施是保障房的建設,以及分配制度的合理,滿足剛需的生存要求,現在剛需是很強的購買力,他們並不想花高價買,但是剛需啊,結婚啊,孩子、父母。沒辦法,成爲房奴也是無奈之舉。保障了這個需求,那是不是會減少很多無奈的選擇。以現在來看,這個周期很長,需要10年以上。問題是很多,不要太糾結,也不要做白日夢,該出手時就出手,別猶豫,把希望寄托于別人,真的不如強大自己。純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二手房過戶費怎麽算,要2013新政策的

二手房過戶需要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産地、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産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到地稅繳納契稅,最後在不動産登記中心完成過戶。

二手房過戶是根據地稅指導價收取,按照以下比例:

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

增值稅約4.76%,證過2年可減免;

個人所得稅1%,證過5年且是業主唯一住房可減免;

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積90平以下,契稅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樣;叁套房及以上,契稅按照3%收取。

2013年房産有新政策嗎?

2013年房産新政策

一、“國五條”內容及解讀

國五條中穩定房價的新政策包括: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等五項內容。

(一) 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解讀:目前除了少數限價的城市和地區,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還較少。至于官員問責,目前爲止,還沒有一個官員因爲地方房價上漲過快而被問責。這兩項措施,都算一直在執行,但具體執行有沒有到位,就見仁見智了。

認真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價格控制目標,並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區域差異,加強分類指導。對行政區域內住房供不應求、房價上漲過快的熱點城市,應指導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對存在住房供過于求等情況的城市,也應指導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場穩定。要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加強對所轄城市的督查、考核和問責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範圍。 解讀:已實施限購城市和地區,要完善限購措施,這意味著,樓市限購政策還將繼續,並出現從緊的信號。另外,”要求限購“權利下放至省級,意味著未來將有更多的叁四線城市加入限購範圍之內。

“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範圍。”房産稅擴圍信息已釋放很久,只是一直未實施,本次再重提,一些一線城市如北京、廣州、深圳等地,或成爲新的試點區,爲房産稅的全面鋪開創造條件。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爲,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爲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産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僞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對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貸政策。要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嚴格按規定調查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和借款人征信記錄,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及時制止、糾正。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可根據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曆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總結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加快推進擴大試點工作,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産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

(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于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解讀:當前穩定房價最關鍵的在于增加供應,無論是樓市供應還是土地供應,各大城市雖有庫存,但樓市仍供不應求,房價上漲的一部分原因就源自供不應求,而增加樓市供應首先要增加土地的供應。所以在國五條中特別強調了有效供應的問題,但“原則上不低于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意味著今年的供應將與去年保持持平或稍高一些,不會出現供應井噴。

各地區要根據供需情況科學編制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持合理、穩定的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原則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應不低于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部分熱點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以及前兩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進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場信息公開力度,市、縣人民政府應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各地區要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提出商品住房項目的住宅建設套數、套型建築面積、設施條件、開竣工時間等要求,作爲土地出讓的依據,並納入出讓合同。

各地區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提高辦事效率,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建設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解讀:保障房關系民生,本次確定了2013年的保障房建設任務基本建成470萬套,同時對人們關心的保障房配套問題,亦做出了規定,同步規劃、建設、交付使用。

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各地區要抓緊把建設任務落實到項目和地塊,確保資金盡快到位,盡早開工建設。繼續抓好城市和國有工礦(含煤礦)、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重點抓好資源型城市及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逐步開展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

強化規劃統籌,從城鎮化發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等實際需要出發,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城市發展充分結合起來,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設等規劃中統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要把好規劃設計關、施工質量關、建築材料關和竣工驗收關,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進戶型設計,方便保障對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設施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確保竣工項目及早投入使用。

加強分配管理。要繼續探索創新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機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審核機制,嚴格准入退出,確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開力度。嚴肅查處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積等違法違規行爲。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要加強小區運營管理,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優化居住環境。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爲。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解讀:“國五條”指出,要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國務院此番的要求有望使得樓市信息更加透明化。

2013年起,各地區要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從工程投資和形象進度、交付時限等方面強化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穩步推進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各地區要切實強化預售資金管理,完善監管制度;尚未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地區,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導,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項目,可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各地區要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聯網。

加強房地産企業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金融、稅務、工商、統計等部門聯動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統,及時記錄、公布房地産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爲。對存在閑置土地和炒地、捂盤惜售、哄擡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爲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大查處力度。國土資源部門要禁止其參加土地競買,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券監管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或重大資産重組,銀行業監管部門要禁止其通過信托計劃融資。稅務部門要強化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算審核和稽查。住房城鄉建設、工商等部門要聯合開展對房屋中介市場的專項治理工作,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爲。有關部門要加強房地産開發企業資本金管理,加大對資産負債情況的監測力度,有效防範風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市場監測和研究分析,及時主動發布商品住房建設、交易及房價、房租等方面的權威信息,正確解讀市場走勢和有關調控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要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産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對誘導購房者違反限購、限貸等政策措施,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的企業、機構、媒體和個人,要進行嚴肅處理。

二、2013房産稅征收標准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爲房産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以房産原值爲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産原值*(1-10%或30%)*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産出租的),以房産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以房産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産租金收入*稅率(12%)

其他城市2013房産稅征收稅率

1、按房産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爲1.2%;

2、按房産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爲12%。

房産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産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稅率爲1.2%;按房産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爲12%。)

叁、房屋限購

繼續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

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限購區域應覆蓋城市全部行政區域

限購住房類型應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房資格審查環節應前移至簽訂購房合同(認購)前;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連續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調整限購措施;其他城市出現房價過快上漲情況的,省級人民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

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審核工作機制。要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爲,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爲的項目,要責令房地産開發企業整改;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僞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四、地方新政策

1、京滬出台“國五條”實施細則(2013.3.31,人民日報)

(1)嚴格限購,確保價格穩定

北京:有望擠出5%―10%購房需求

上海:市場和房價或將迎來穩定期

(2)個稅計征,抑制投機購房

北京:3月31日後適用個稅新政策

上海: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征

(3)增加供給,確保市場供應

北京: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房16萬套

上海:拆二級舊裏以下房屋70萬平方米

2、2013年4月2日 海南不出台落實國五條細則

海南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1日向媒體表示將不出台專門的“國五條”地方細則,並將延續海口和叁亞兩地原有的限購政策。

(1)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1日下午公布《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海口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告》,《通告》稱將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保持該市房價基本穩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不高于該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

  海口和叁亞兩地將延續已經實行的限購政策。海口市規定,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總房價的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對購買第叁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有關規定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緩發放購房貸款。

  (2)叁亞市規定,對叁亞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實行限購1套商品住房政策,同時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法違規購房的,叁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予受理房地産登記。

  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叁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

3、蘭州政策細則

(1)限購:

蘭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購買兩套住房,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購買1套住房,超過規定套數的,各商業銀行嚴格控制住房貸款發放,房地産管理部門在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産權登記時予以嚴格審核,不予辦理房産證。

(2)限價:

蘭州市新申辦和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開發企業必須到物價部門核價,實施“一套一價”,最高每平不超萬元。各區域都有相應的最高限價,交易價超過最高限價將無法辦理交易手續。原則上每套房子的利潤不得高于20%。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在5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通過蘭州市房産局信息網等向社會公布。

(3)限貸:

蘭州地區各大銀行嚴格執行國務院和央行政策,停止或限制商品房開發貸款,停止第叁套房貸。

(4)限面積:

蘭州地區普通商品房規劃設計執行90/50政策,即90平米戶型占50%。

(5)加大保障房建設

根據國家發改委稽查組對蘭州市保障房建設情況的專項稽查通報,從2009年到2012年,蘭州共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房127857套,其中已竣工70048套,已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群體分配入住43210套。2012年年底,據甘肅省政府新聞發布會透露,蘭州市被列入全國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試點城市一年後,在原有5億元貸款的基礎上,新增貸款4.5億元,進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設力

五、房地産價格走勢分析

1、現象

1998年以來,全國房地産開發投資年均增幅30%,制造了一個又一個財富擁有者的傳奇曆程。七年以來,全國房地産的資金從1998年的3614億增加到2010年的6500億,政府雖在加大力度調節中,但至今爲止房産價格仍在上升,巨大的投資支撐著一個又一個商業樓盤拔地而起,如同一架隆隆作響的機器,滋養和催生了一個又一個富豪。房地産業在掏空居民錢袋的同時,也確實改善了部分百姓的住房條件,加速了城市的現代化進程,成爲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産業。

(2)原因

根本原因:價格隨價值上下波動

原因一:中國房地産業的興起背景1、1998年以前,我國實行的是住房分配制度;2、自1998年起,我國取消了住房福利制度,實行住房商品化

原因二:旺盛的住房投資(投機)需求

 投資(投機)需求對房價的推動可分叁個階段:第一階段,消費需求主導,投機需求滋生。隨著收入的增長、城市化進程的推進以及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房地産商品的消費需求迅速增加,房價出現上漲的苗頭,這形成了推動房價上漲的原始動力。有先見之明的人開始進行投機,形成投機需求的主體,但是,這一部分人畢竟是少數人,這時投機需求並不旺盛,它不是推動房價上漲的主力力量。第二階段,消費和投機需求都很旺盛,總需求被放大,房價大幅上升。在這一階段,由于擔心房價繼續上漲,有住房消費需求的人紛紛加入購房者的隊伍,消費需求得到充分的釋放。房價的上漲和實際利率偏低刺激了人們的投機欲望,更多的投機者不斷加入到炒房的行列,投機需求不斷增加。這時的投機需求已經成爲推動房價上漲的重要力量。第叁階段,投機盛行,推動房價的非理性上漲。房價的持續上漲,不斷刺激投機者欲望,爲了獲得更多的投機利潤,出現了惜售、囤積房源,擡高房價等非理性行爲。這一階段,房價暴漲,現實的消費需求由于房價的暴漲已經不得不轉化爲潛在的消費需求,房價大大的超出了中低收入者支付能力。2008年,我國商品房空置率達到9.50%,增幅爲14.85%,增速創下1994年有統計數據以來的新高。其中,北京市商品房空置率爲16.64%,居全國首位,高出全國水平75%,形勢嚴峻。而國家電網公司2010年在全國660個城市的調查顯示,有高達6,540萬套住宅的電表連續6個月讀數爲零,按每套房3口計算,可供近2億人居住。高房價與高空置率並存,說明了中國房地産市場投機氛圍較濃。

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26.55%的購防者是處于投資動機購房的;調查據業內人士透露,估計在上海大約40%左右的個人房産交易是出與投資的目的。

原因叁:城市人口增多及城鎮化進程

從1996年我國城市化率邁過30%的關卡後,進入了諾瑟姆曲線所揭示的加速階段,至2010年的15年間,平均每年城市化率提高超過1個百分點,大大高于改革開放前15年平均0.5個百分點的水平。

  隨著工業革命時代的來臨,城市成爲人口、財富及文化的集中地,人們不斷從鄉村流向城市;加上城市人口財富創造能力高,在城市範圍不擴張的情況下,自然會推高樓價。對于房市而言,城市化導致大量人口從農村湧入城市生根發展,屬于對房市的額外“增量需求”。北京爲例,2010年頭5個月外地人口占北京購房總數的50%,說明城市化導致的人口遷徙對大城市房地産需求十分強勁。此外,就原本就在城市居住的居民而言,工業化與城鎮化發展導致了大規模城市改造和居民拆遷,未來一段時間內,由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舊城改造、危房拆遷,城市房屋拆遷量仍將保持較大規模,這一部分人也將繼續形成巨大的被動需求。總之,城市化的總體影響是將商品房需求曲線往右推,使得在原來供給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市場價格進一步走高。由于從2000-2020年我國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工業化中期,城市化在該時期也將保持較高速度的增長,從而給房價上漲提供了長期的推動力。

原因四:土地、建材價格上漲

隨著能源和剛才、水泥能生産資料的價格上漲,導致能源和鋼材、水泥消耗大戶的房地産成本的增加

原因五:城市居民收入提高,以住房爲主的消費結構升級推動房價上漲

  與住房改革同步的是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據初步測算,2010年中國的GDP比上年增長10.3%,總額達到了397,983億元人民幣,超過日本躍居世界第二。與此同步,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也迅速提高,從中國統計年鑒2010的數據看,1998-2009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5,425元增加到17,175元,增長了近2倍,增長勢頭非常迅猛。居民的收入增幅不斷加大,客觀上具備了較強的消費能力,2010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規模達到了156,998億元,比上年增長18.3%。

  城市居民消費規模在擴大,消費能力在增長,消費結構也在不斷升級。建國以來我國居民消費結構經曆和正在經曆著叁次升級轉型時期,目前我國正面臨居民消費升級轉型重要或關鍵時期,即從第二次消費升級向第叁次消費升級的優化和升級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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