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樂器培訓(昆山樂器培訓機構)

小乐 2021-10-16 17:12:28

  如今校外培訓班越來越多

  似乎每個上學的孩子都“逃不掉”

  一到假期只有兩件事能做

  不是在培訓班

  就是在去培訓班的路上

  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各位家長都很熱衷于

  

  給自家孩子報各種培訓班

  往往一次性交的錢還不少

  不過錢交完了

  不少家長都有點擔心

  

  你知道那家培訓機構是否正規嗎?

  你有了解過嗎?

  

  最近,昆山花橋就有一家所謂的‘’培訓機構‘’被罰了8505元!

  而說到被罰款的理由是在今年暑假期間

  花橋綜合行政執法局(籌)接到相關反映

  花望路知涌教育無辦學許可證

  違法進行學科類培訓,違規辦學

  要求對該教育機構進行取締整治

  

  ▲上海知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花橋分公司

  

  經過企業查詢平臺發現才知道?原來這家培訓機構是屬于‘’零售業‘’經營范圍:從事教育科技專業領域內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展覽展示服務,文化藝術交流策劃咨詢,會務服務,企業管理咨詢,家政服務,樂器,辦公文化用品,文體用品,教學科研儀器銷售。

  這個真的是..........在此省略無數字,不過小編大膽猜想,家長是不是打算讓小孩在那里學學生意經,以后好接班,做一個優秀的企業家或商人么?

  

  開培訓機構,卻沒辦學許可證

  這不是忽悠給孩子報班的家長嗎?簡直就是掛羊頭賣XXX在此省略幾個字............

  這能行嗎?

  花橋相關執法人員迅速出動調查取證,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發現,上海知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花橋分公司共有5間教室,已為4名花橋初中生開展教學活動,且該單位現場未能提供有效的辦學許可證。

  

  經查證,該單位當事人黃某某于7月至8月城看期間,未在政府相關部門登記注冊,也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前提下,私自在花橋鎮花望路附近擅自招收學生、并體伸空開課,教授初二升初三學生數學、物理課程,并收取著久延上課費用8505元。

  

  經認定,該案件違法事實清楚,依據《教育法》第二十八條、第七十五條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因當事人黃某某在檢查的第二天已將所收4名學生的上課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責令上海知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花橋分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辦學活動,并給予當事人罰款8505元的決定。

  這也是花橋相關部門查處的

  花橋首例違法辦學案件

  不過在昆山也不算是什么新鮮事了,許多培訓機構被網友吐槽,

  

  家長們把孩子送去補習,目的是提升孩子學習成績,完成相關練習,勤能補拙

  卻得知這培訓機構連辦學的資質都不具備

  花錢上了個“假”培訓班

  簡直無語,不過好在近日教育部已經發文,《關于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通知》部署了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工作,重點針對各類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機構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要求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于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本地新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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